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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崂山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近日,十三届崂山区委第十轮巡察正式启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安排5个巡察组对4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及巡察“回头看”,同步开展惠民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区委各巡察组已完成对被巡察单位的进驻,十三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有关工作安排。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干部作风建设年”“项目落地年”工作主线,精准发现、全力破解一批发展中的难题,为全区“十五五”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巡察当作破解工作难点、痛点的良机,积极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查摆问题、主动靠前整改,全力支持配合完成好区委巡察工作任务。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区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5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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